一直想写一篇《大哥》的长评,却总是还没有落笔就悻悻然地结束,惶惶然中仿佛哪怕自己丁点的想法一旦写出来了,都是对这篇文的亵渎。
却又总觉得不甘心,所以终于怀着这种矛盾的心情开始记录。
和很多人一样,《大哥》是我接触皮皮的第一篇文。第一次翻开这篇文的时候,撞进眼中的第一行字,是那句:以笑着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竟然是余华的《活着》。
我没有读过这本书,只是模糊地记着余华的那篇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记得那时候还在上高中的我读到这篇文笑得不行,反复读了几遍,才开始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一种名为恍然无辜的懵懂和酸涩来。
在此之前我没有读过皮皮的文,即便浸淫耽美数年,这样拿“活着”开场的,未免仍有点惊了一下。
这是一个注定有点沉重的开头,开篇近乎就是怀揣着极深的恶意,惘论人常,冰冷得仿佛有一把尖刺直直地穿透胸腔,尖利地发出刺耳的欢呼。
——婊子,你干嘛要把我们生出来呢?
——谁知道呢?
这是女人对自己的儿子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她这短暂而又不体面的一生最后的遗言。我一直觉得这个女人真的很自私,作得一手好死,现在终于死了,也是活该。
这个女人对魏谦的一生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至死不休。
魏谦其人,在我们周遭或许很难遇见。他小时候实在过得太苦逼了,以至于不愁温饱的人没成想会有人过这种日子。但又似乎太常见了,这种生活,其实是最底层的小人物的真实的再现。
十几岁的少年魏谦,好面子 , 要强,敢打敢上,但是他不会不要命,因为他有一个妹妹,小小的,丑丑的妹妹,那么柔软脆弱,却是他生命中全部希望。 《大哥》的前半篇一直在往深谷里跌,上天仿佛是不管不顾地将一切恶意通通地压在这个还嫌稚嫩的肩膀上。看场子,卖碟,斗殴,这些又算得上是什么呢?关键是他还读书。他读得很刻苦,因为深知学校是他与身边人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可能站在与作为一个正常人同一起点上的唯一的机会。
然而他没钱,也不愿意欠乐晓东的人情,在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同时完成学业和挣钱之后,魏谦终于卖掉了自己所有的书,卖废品的钱再添上几块 , 买了一束花默默地放在老师的办公桌上,离开了学校。
魏谦身边的三胖和麻子,他们不是也没有念书嘛?自己读书好又怎么样,谁能保证读了高中就能读大学,就算读完大学出来又能找到工作呢?
三胖要给他呼哧呼哧地凑钱,麻子哇哇地急得说不出话。魏谦身边还有一个小而丑的妹妹要养活,哦,对了,还有魏之远这个和狗抢食的,捡来的小崽子。
这样的人生如果还没让魏谦成长为危险的极端分子,要是他还不愤世嫉俗,那么就实在太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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