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评价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充分发挥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合理配置图书资料专业的人力资源,提高图书资料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文旅发〔2020〕139 号)、《芜湖市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指导意见》(芜人〔2007〕97 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实施细则》(党办通〔2020〕30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竞聘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是在我校图书资料等相关部门从事中外文书刊流通、采编、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利用、阅读推广、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
第四条 竞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限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二)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对图书情报、文献信息管理有较深的研究、造诣;能够指导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向领导提交有独到见解、旨在改善图书馆的业务工作流程、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研究报告,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三)学术论著
1.研究馆员: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1部;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论文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点考察标志性成果、贡献和影响。
2.副研究馆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论文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点考察标志性成果、贡献和影响。
3.馆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论文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点考察标志性成果、贡献和影响。
(四)学历、资历
1.研究馆员: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被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5年。
2.副研究馆员: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资格,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馆员资格,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馆员资格,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馆员资格,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7年。
3.馆员
(1)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被聘任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被聘任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4年。
(3)具备大学专科以下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被聘任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5年。
4.助理馆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具备中专以下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五)破格聘用
对在图书资料管理和学术能力,科研成果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业绩特别突出,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竞聘报条件的,可破格聘用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 成立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小组,从中外文书刊流通、采编、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利用、阅读推广、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需要出发,根据图书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缺额和申报人情况进行申报推荐。
第六条 竞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竞聘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通过图书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单位推荐,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小组进行材料、资格初审,并对竞聘人的品德、业绩、工作实绩、工作态度等情况等进行评定,视其是否具备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推荐至人事部门审核。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竞聘范围:
1.由于本人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未经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小组审核的。
第七条 个人竞聘中发现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书、论文等行为,取消其当年和下一次申报资格。
第八条 竞聘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第九条 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小组根据竞聘上岗原则,依据《芜湖职业技术大学图书馆职称评审推荐量化标准》(图〔2025〕4号),对申报人岗位职责、业务水平,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结合取得专业资格年限时间加权计算总分,最终根据评议结果和参加竞聘年限优先原则,确定申报人的推荐排序。
评议结果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到1年,总分=综合评议得分*100%;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超过1年不到2年,总分=综合评议得分*120%;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超过2年不到3年,总分=综合评议得分*140%;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超过3年以上的,总分=综合评议得分*160%。
本条所称参加竞聘年限优先原则是指凡已参加过首次竞聘满一年的人员后续参加职称竞聘时,直接排序在前,涉及多名人员的,以本年度评议结果得分确定排名先后。
第十条 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进行排序,同时结合向人力资源处提交申报人评议结果和推荐排序,由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提交学校会议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下发聘书。
第十一条 聘任人员在聘期内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岗位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并考核合格。聘期内没有履行岗位职责,原则上不得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芜湖职业技术大学图书馆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