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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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廉政建设制度

1.图书馆馆务会、图书馆党小组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文件及院下发的材料,加强廉洁守纪思想教育,使党员同志进一步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打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行使权力的意识,增强自己的法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增进防腐拒变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2.坚持馆务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大家意见,对图书馆建设、资金使用、人员安排、制度建立及修订等事项,均要上会讨论,集体决定。

3.坚持正规的进书渠道,坚持从规模大、信誉好、能提供编数据、从正规出版社进书的书商购书,杜绝出版质量低劣、品位不高的图书入馆,严把藏书建设质量关。对于购书返款,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院有关部门的监督。

4.对于数据库资源的采购,能参加集团采购的一律参加集团采购,不能参加集团采购的,技术部有关人员须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提交采购报告上会讨论,集体决定。

5.对于干部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要求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反映好、勤奋踏实工作的同志向上级推荐,做到选好干部,用好干部。

6.对于常规设备的购置,与商家洽谈至少要两人参与,充分比较研究,严格按照资产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关程序,协同资产等部门做好常规设备的采购工作。

7.对于图书馆的一些服务收费,要严格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做到有依据,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8.对于人员的招聘,要坚持会同人事处、纪委等部门,按照规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9.对于差旅费、招待费开支等,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控制使用,严格审核。

10.将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年度部门总结的专项内容,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和落实的情况,书面呈报给院纪委。

11.图书馆负责同志在年度个人总结中,既总结自己党风廉洁自律的情况,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检查落实情况,向纪检、组织部门专门报告,在部主任以上干部会议上述职,虚心听取大家意见。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